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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喜歡過就夠了
再多述說著什麼,都是多餘

記憶會混肴.會混亂
即使是以前發生過的
很深刻體驗感受的
也是會忘記的

到現在只會記得
誰誰誰給我的印象.
對我的態度不好.我討厭
因為發生什麼事情
我忘記了,記不清楚了
不論是朋友或"男朋友"

一段時間之後都會忘記細節
會忘記細節,不是因為"傷的不夠徹底不夠痛"
是因為真的傷的很痛很難過
所以才不願意去回想去記得

人之所以會記憶深刻
是因為反覆練習.反覆回想
那我不要反覆回想
是不是就比較快遺忘

有些事情可以記得
有些事情忘記比較好

當我連誰誰誰對我不好都忘記時
那我眼中看出去的一切
是否都將呈現"最美好"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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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laine

    yinluns~我一直都在沒有離開

    Elai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